1. 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。
2. 2001年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决定将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定为一年一度的全国法制宣传日。在这一天,一些人可以参观朝廷。
3.1986年至2000年,国家先后实施了三个普法五年计划,“六五”普法工作在全国广泛开展。2001年12月4日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律宣传日。将宪法实施日确定为法律宣传日无疑具有重要意义。
4.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。按照党中央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,广泛普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;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增强,守法意识和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增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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