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秦始皇建立了正式的丞相制度。宰相“负责皇帝和他的助手”。他不仅是国家事务的首席官员,也是皇帝的家庭总管。与此同时,钦差大夫被设为副宰相。汉朝继承了秦朝的制度,仍然设立宰相。汉武帝为了加强皇权,设立相国,同时优待外戚和亲信大臣,形成了与相国相对应的“内廷官”。总理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被削弱了。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魏晋南北朝时期。
2. 隋唐至宋代,丞相制度发生了变化。中书省、门峡省、尚书省分别主管决策、审议和政务。三个省都是总理,三个省长都是总理。三省制的建立,分割了宰相的权力,削弱了对皇权的威胁。
3.明初仍有宰相,以满足加强君主专制集权的需要。朱元璋利用宰相胡惟庸造反案废掉宰相,分析宰相的政府事务分属六部,是皇帝的直属部门。从明朝到清朝,为了处理政务的需要,先后设立了内阁和军机处。内阁和军机总指挥虽然没有总理的名字,但实际上是总理,但职能和权力比以前有所削弱。
更多资讯请到:www.huguan123.com 虎观百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