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,湖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发布,湖南省招生考试院表示,湖南省2012年高考录取分数线为:文科统考最低分数线为541分,理科统考最低分数线为541分,文科单科最低分数线为150分,理科单科最低分数线为150分。
湖南省2012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设定,是根据湖南省招生考试院综合考虑湖南省高考考生的考试成绩、招生计划、招生质量等因素,结合湖南省高考招生实际情况,综合分析研究,经过多方协商确定的。
湖南省招生考试院表示,湖南省2012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设定,旨在科学、公正、公平地实施湖南省高考招生,保证招生质量,确保招生公平,使湖南省高考考生有充分的机会参加湖南省高考招生。
此外,湖南省招生考试院还提醒考生,在报考湖南省高考招生时,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,结合湖南省高考录取分数线,合理安排报考志愿,以免耽误自己的高考招生。
湖南省招生考试院还表示,湖南省2012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设定,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湖南省高考考生,更好地保障湖南省高考招生的公平性,更好地提高湖南省高考招生的质量,更好地推动湖南省高考招生的健康发展。
总之,湖南省2012年高考录取分数线的设定,旨在科学、公正、公平地实施湖南省高考招生,保证招生质量,确保招生公平,使湖南省高考考生有充分的机会参加湖南省高考招生,更好地服务湖南省高考考生,更好地保障湖南省高考招生的公平性,更好地提高湖南省高考招生的质量,更好地推动湖南省高考招生的健康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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