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中国政法大学的一个重要学院,也是中国法学教育的重要基地。学院的前身是1956年建立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,1978年更名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。
学院现有法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新闻传播学、国际关系学、公共管理学、社会工作学、社会学专业学位硕士点,以及法学、社会学、政治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新闻传播学、国际关系学、公共管理学、社会工作学、社会学专业学位博士点。学院现有教职工90余人,其中教授、副教授、讲师等正高职称教师60余人,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余人,其中有国家“千人计划”特聘专家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创新人才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人才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人才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青年拔尖人才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创新人才、国家“千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人才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海外高层次人才等。
学院秉承“以法律为核心,以社会科学为基础,以法学理论为指导,以法学实践为重点,以法学研究为特色”的办学理念,以“培养具有法学理论素养、法学实践能力和社会科学知识的复合型法学人才”为办学目标,以“建设一流法学院”为办学宗旨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创新,提升法学研究和法学实践水平”为办学使命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,以“构建法学教育、研究、实践的一体化发展模式”为办学发展战略,以“推动法学教育国际化”为办学发展方向。
学院积极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,与美国、英国、澳大利亚、加拿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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