宁波大学是一所以工科为主,理工科为辅的综合性大学,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,也是浙江省唯一的“211工程”重点建设高校。学校现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个,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,本科专业90多个,其中有国家级特色专业、省级重点专业、省级特色专业、省级重点实验室、省级重点学科、省级重点培育学科等。
宁波大学招生工作以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为原则,以“培养有社会责任感、有创新能力、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”为目标,秉承“以学生为本,以质量为根本”的办学理念,积极推进招生工作,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。
宁波大学招生简章规定,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毕业生,招收本科生、专科生和高职生,招生方式有普通全日制、普通专科、成人高等教育、技能型本科、技能型专科、技能型高职等。
宁波大学招生简章还规定,招生录取工作以招生考试成绩为基础,结合学生的综合素质,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成绩、艺术特长、体育特长、社会实践经历等,以确保录取的学生素质优良。
宁波大学招生简章还规定,学校将严格执行《招生工作管理办法》,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程序和录取标准,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、公平、合理。
宁波大学招生简章还规定,学校将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加强与普通高中的联系,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、办学特色、招生简章等,向普通高中推介优秀学生,提高招生质量。
宁波大学招生简章的出台,为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,也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。学校将继续加强招生管理,积极推进招生工作,为社会培养更多优秀人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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